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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技术干货--卧式容器的配管

    发布时间:2017-11-22

    点击量:1178 次




    技术干货--卧式容器的配管


    48  卧式容器的配管

    48.1  配管原则

     48.1.1 应按“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工程规定”(HG/T 20549.2)中第1.1.2条所述的设计原则进行管道布置。

    48.1.2 重力流的管道,应有坡度,坡向顺流方向。

    48.1.3 当出口管道与泵连接时,出口管位置应尽量靠近泵,使其管道阻力降最小,并应满足管道的热补偿,符合本规定第五十三章的泵的配管要求。

    48.1.4 卧式容器的安装标高除按泵的净正吸入压头“NPSH”确定外,带分离排污罐还应按分离罐排污罐底部排出管所必须的高度来决定。

    48.2  配管要求
    48.2.1 卧式容器的管口方位
    48.2.1.1 在设备壳体上的液体入口和出口间距应尽量远。液体入口管应尽量远离容器液位计接口。
    48.2.1.2 液位计接口应布置在操作人员便于观察和方便维修的位置。有时为减少设备上的接管口,可将就地液位计、液位控制器、液位报警等测量装置安装在联箱上。液位计管口的方位,应与液位调节阀组布置在同一侧。
    48.2.1.3 铰链(或吊柱)连接的人孔盖,在打开时应不影响其它管口或管道等。
    48.2.1.4 安全阀接管口应设在容器顶部。
    48.2.2 卧式容器的管道布置
    48.2.2.1 卧式容器的液体出口与泵吸入口连接的管道,如在通道上架空配管时,最小净空高度为2200 mm,在通道处还应加跨越桥。
    48.2.2.2 与卧式容器底部管口连接的管道,其低点排液口距地坪最小净空为150 mm。
    48.2.2.3 安全阀的出口排入密闭管道系统时,应避免积液,并满足安全阀出口管道顺介质流向成45°向下与密闭总管顶部相接,且无袋形。若安全阀安装在远离容器处,要校核从容器到安全阀入口管线的压力降。详见本规定第五十九章“安全阀的配管”。
    48.2.2.4 储罐顶部管道的调节阀组应布置在操作平台上。
    48.2.2.5 应根据设备及管道布置的情况设置平台,要求如下:
    1)  卧式容器的中心标高高于3 m,且人孔设于封头中心线处时,需要设下部人孔平台,其标高便于对人孔、仪表和阀门的操作。
    2)  设上部平台时,容器上部所有管接口的法兰面应高出平台顶面最小150 mm。且人孔设于容器顶部。
    48.2.3 卧式容器的配管实例
    48.2.3.1 卧式容器配管见图48.2.3.1 卧式容器配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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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图48.2.3.1 卧式容器配管 

    48.2.3.2 卧式容器的下部操作平台见图48.2.3.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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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图48.2.3.2 下部操作平台

    48.2.3.3 卧式容器的上部操作平台见图 48.2.3.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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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图48.2.3.3 上部操作平台

    48.2.3.4 带分离罐的卧式容器配管立面图见图48.2.3.4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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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图48.2.3.4带分离罐的卧式容器配管立面图